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

房產屋語.地契影響升值空間

文:陳愛玲
Leasehold、freehold、strata-title,你在購屋時,是否常對這些地契字眼感到陌生?他們的分別為何?對房地產未來的升值有何影響?
國內地契大致分為四類,即永久地契(free hold)、租借地契(Leasehold)、分層地契(strata title),以及臨時占據契約(Temporary Occupation License,TOL)。
有地房產地契通常為永久地契和租借地契、公寓和高樓建築房地產則為分層地契、臨時占據契約多為農業地、礦地和保留區地段。
●永久地契:購買者將永久成為房地產土地的主人,除非州政府有意征用土地,但房地產擁有者可透過協商,向政府要求合理賠償。不過,一般上政府較少會征用永久地契土地作發展。
●租借地契:意即持有者僅擁有一定期限的土地擁有權,較常看到的是99年或60年地契,期滿后政府可以回收該地段或考慮延長其租約,這類土地價格較低,價格隨著期限的縮短遞減。
屋主可在租憑期限來臨之前作出申請延長期限。
●分層地契:主要為彌補國家土地法典(National Land Code)及1966年房屋發展管制法令的不足之處。
在還沒有獲取分層地契前,如果要轉售分層建築物,必須先獲取得發展商的書面同意,同時需要支付一筆行政費。
●臨時占據契約:任何目前沒有進行採礦活動的礦地,或沒有進行特定活動(如種植或建築)的保留地,有意者都可向州土地局提出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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