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4日星期日

“首屋計劃”觸礁‧銀行不批貸款‧月入3千者望屋興嘆



不過,貸款頂額從22萬增至40萬令吉後,購買者可以夫妻聯名方式貸款購買第一間房屋,夫婦的總收入不可超過6千令吉;而且,夫妻每人的頂薪不能超過3千令吉才符合借貸條件。
儘管如此,在“我的第一間房屋計劃”下,原先受惠對象是月薪不超過3千令吉的一群,依然只能望屋興嘆。

銀行業稱天方夜譚

銀行業者形容,收入3千令吉以下的年輕人根本沒有能力連本帶利息攤還40萬令吉的貸款,所以要銀行貸款100%給他們,銀行業形容這是天方夜譚;收入3千以下的年輕人則嘆息,指政府的這項計劃是畫餅充饑!
政府推行的“我的第一間房屋計劃”,是要讓35歲以下,收入不超過3千令吉的年輕人,獲得銀行貸款100%購買屋子;可是,這項計劃卻被銀行業者形容為不實際,因為收入3千令吉以下人士,不符合獲得40萬令吉貸款的條件。

每月需攤還約1780

根據一名財務規劃師的分析,若以30年來分期攤還40萬令吉的房貸,以貸款利率4.3%來計算,每個月需攤還約1千780令吉。
如果申請貸款者的收入僅3千令吉,每月需攤還的房貸已經超過了他總收入的一半,銀行是不可能批准100%貸款的。

“即使批准80%貸款,購屋者也必須繳付8萬令吉首期,相信很多人都付不起。”

據瞭解,國家銀行今年初開始收緊借貸條件,申請房貸者的總收入需扣除公積金、所得稅、卡債及車貸後,餘下的三分之一收入,若足夠攤還每個月的房屋貸款,銀行才會考慮批准借貸申請。

銀行在批出貸款前,也會向國家銀行申請審查借貸者的個人中央信貸情報資訊系統(CCRIS)報告。這份報告將顯示借貸者過去的攤還汽車貸款、卡債等的記錄。

若是個人記錄太“干凈”,不曾有借貸記錄,也沒有擁有信用卡等,銀行方面也會對有關房屋借貸者有所保留,因為銀行無法從中瞭解對方的償還能力。


(星洲日報/獨家報導:吳嘉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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